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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对宁夏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整改

稿件来源: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: 2016-04-30 06:3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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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5年3月16日至4月30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银川市进行了巡视,并于6月12日向银川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。近日,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该单位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,现予以公布。 

 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共向银川市委反馈3个方面13个问题。针对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,个别领导干部‘两个责任’意识有待增强”问题,市委制定印发《银川市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》及《任务分工》,支持各级纪委加快“三转”步伐,为县区增设了66个副科级派驻纪检组长职数,纪检工作力量得到了明显加强。针对“一些土地长期闲置”问题,专门成立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工作组,对已供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梳理,确认闲置土地68宗6493亩,依法采取限定开工时间、依法决定收回、置换三种方式进行了处置。针对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、招投标不够严谨”等问题,进一步深化代建项目、招投标、政府采购改革工作,探索实现“三个分离”,即招标人与投标人分离、评委与投标人分离、招标评委与专家评委分离,并对3年来代建情况检查清理,给予21人党政纪处分及其他处理,挽回损失700余万元。针对“有的地方和部门‘小官贪腐’问题突出,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,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不敢担当现象较为突出”问题,相继出台《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》等12个问责制度,组织开展“两不一慢”“三政两不为”“三办四快直通车”等专项治理,共问责33个单位549人。根据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个人问题线索,市纪委共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3起,给予2人留党察看一年、行政撤职处分,给予1人行政记过处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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